
在奥迪里程马拉松车队穿越北德克萨斯时,我的合作司机Steve Ewing和我正跟在由Kevin Kelly和传奇人物Jim McCraw驾驶的Q7后面。Jim是一个非常有经验的车手,对他来说这次旅程简直是一次奢华的旅程。第一阶段车队只用了一周就搞定,我们经常是睡在车里或者是在便宜的汽车旅店住宿。对我们来说,最长的路程莫过于是从芝加哥到孟菲斯的这段长达550英里的路程了。
Jim和Kevin在昨天从孟菲斯到Little Rock到达拉斯的路段中创造了7.6L/100km的最好成绩,而我只跑出了8.2L/100km的成绩。我们发现其他车辆的速度都超过60-65mph。昨天,在从芝加哥来的路上,我们的成绩是8.2L/100km,车速60mph,而Jim和Kevin要比平均值略高一点,车速63mph。从那后我们似乎已经发现了一些省油的技巧,这些将在以后透露。永远不要说记者没有竞争力。当我完成这篇文章的时候,一辆稍快的车超过了我们,Steve已经偷偷跟在了它的后面。当我们最终又反超过去后,我瞥见了来自Kelly Kevin的一个非常不职业的手势,我们将在今晚讨论这件事。


